为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江苏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苏政发〔2016〕169号),根据《关于印发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系列技术文件的通知》(环办土壤〔2017〕67号)、《江苏省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苏环〔2017〕378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采样调查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19〕225号)等相关要求,受南通市明鑫化工有限公司委托,青山绿水(江苏)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完成了南通市明鑫化工有限公司地块氢氟酸车间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阶段土壤、地下水监测结果表明:
(1)地块内土壤检测因子量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二类用地筛选值或其他地方二类用地筛选值;
(2)地下水检测因子监测结果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Ⅳ类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或其他地方二类用地筛选值。
(3)周边地表水为Ⅴ类水质。地表水两点位间数据一致,项目地块对周边地表水高锰酸盐指数、石油类数值的影响不起关键作用。
CopyRight © 2023 青山绿水(江苏)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2023028474号-1 网站维护: 常州网站建设-迅捷网络